2. 防止企业“内斗”
股权拥有强大的激励性,但是因为股权的分配牵涉到股权数量、分配方式、股权结构等问题,没有良好的股权激励管控机制,很可能导致员工采用企业不希望看到的方式争夺股权,形成企业“内斗”。对此,奇绩云认为:
确保绝对控股:股权还意味着决策权,对公司的掌控权。因此企业创始人要占据绝对控股地位。
避免均股制:均股制会导致团队缺乏真正的决策人,且容易使公司内部形成小团体,加剧内部矛盾。
避免财务投资人控股:财务投资人作为控股人可能会导致决策上的独断专行,以致财务存在漏洞。
3. 纠正员工错误认知
如果在执行股权激励方案前,股权激励没有被员工正确认知,那么员工对股权激励的误解很可能会造成股权激励方案的失效。因此在股权激励方案执行前与执行中,企业应当充分宣讲与解决,纠正员工可能存在的错误观点。
股权激励的效果难以立竿见影:股权激励作为长期激励工具之一,利益及得是相对缓慢的,并不能给员工提供短期的激励。
股权激励的实际价值并不明确:区别其他的激励方式,股权激励的实际回报会依赖于企业每个员工的努力,企业整体利好,则股权激励回报越高。
股权激励并非只适用于管理层:股权激励主要面向管理层,但并非仅限于管理层,优秀的员工也能够获得股权,享受股权激励的好处。
股权激励并非福利:并不是每个员工都能享受股权激励,只有符合奖励“门槛”的优秀员工才能获得股权。
4. 搭建配套“基础”
股权激励计划并不是一个独立、自主运行的激励体系,它需要公司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系统等相适应的配套措施做支撑,才能使得激励保证公平、公正与公开,否则股权激励计划从一开始便会走歪。
因此,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计划前需要对企业现阶段管理水平做鉴定,判断是否适用股权激励计划,否则突兀的采用股权激励往往会造成恶果。